清算免責成功-橋頭地方法院-107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41號 清算免責成功-橋頭地院-107年度消債職聲免字41號狂賀本會會員陳小姐經橋頭地院裁定清算免責,因債務人符合法條規定 透過協會協助清算免責成功,僅還214.538元(財產價值) 免除358萬餘元債務 回上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