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前置協商?協商該該注意哪些事項?
2024-06-20
什麼是前置協商?
前置協商就是將所有金融機構的債務(金融機構是指:銀行、信用卡公司、信用合作社、農漁會信用部、保險公司)。由債權最多的銀行(最大債權銀行),依消債條例規定與債務人協商,協商出一個固定利率及期術後,簽訂協議書,債務人只要按期將款項繳給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尤其分配給其他銀行。
前置協商的資格?
1.欠很多年未還。
2.扣薪中。
3.正常繳款中但已繳不出或是繳得很吃力。
4.因故收入降低。
以上均可已辦理,實際狀況要評估後才能提出建議
可電:0809-055-885楊主任
LINE ID:@GOD995
協商注意事項?
一、期數最長180期,利率盡可能在7%以下。
二、協商必須在90天內完成。
三、法定協商僅一次機會,若無法達成協議可撤件,撤後滿六個月後可再提出申請。
四、5年內未擔任公司負責人(401表、405表)每月銀也額未超過20萬才能辦理。
五、資產大於負債也不符合申辦規定。
若有不清楚可聯絡線上免費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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